发布时间:2017年06月23日 作者:旅游与城乡规划学院 字体: 大 中 小 浏览次数:
一、政策名称:公务员
二、政策简介: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、纳入国家行政编制、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。
国家实行公务员职位分类制度。公务员职位类别按照公务员职位的性质、特点和管理需要,划分为综合管理类、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等类别。
公务员职务分为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。领导职务层次分为:国家级正职、国家级副职、省部级正职、省部级副职、厅局级正职、厅局级副职、县处级正职、县处级副职、乡科级正职、乡科级副职。
非领导职务层次在厅局级以下设置。
三、选拔流程
1、网上报名(2017年3月21日——3月27日上午8点):报名网站为:四川人事考试网(www.scpta.gov.cn),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,如实、准确填写自己的信息,并按网上提示上传规定格式的近期免冠证件照片。
2、资格初审(2017年3月21日——3月27日):报考者应在填报信息的1天后登陆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检查。资格初审合格者按网络提示打印《四川省公开遴选报名登记表》两份,供资格复审时使用。
3、确认缴费(截止时间2017年3月21日——3月28日上午8:00):初审合格及照片质量合格的考生,登录网站的相关页面,缴纳笔试考务费。网络报名成功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者,视为自动放弃。
4、打印准考证(2017年4月17日——4月21日)缴费成功的考生,凭身份证号、姓名,登录网站打印本人准考证。
5、笔试(2017年4月22日):具体时间、地点见准考证。
四、报考条件
1、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。
2、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。
3、年龄在18-35周岁,应届硕士、博士研究生(非在职)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)。
4、具有良好的品行。
5、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。
6、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。其中,拟报职位的“专业”条件,指与“要求的学历”所对应的专业。
7、符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》第六十八条有关回避的规定。
8、符合招录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。
9、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不得报名:
(1)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;
(2)在公务员招考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人员;
(3)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(单位)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人员;
(4)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(单位)工作人员;
(5)现役军人;
(6)在读的非2017年应届毕业生;
(7)具有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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