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一)符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》第二十二条 规定的条件: 1、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; 2、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; 3、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; 4、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; 5、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,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; 6、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。(提供承诺函、格式自拟) (二)已报名。 (三)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。 1、具有计算机设备等信息技术领域管理或服务能力; 2、具有不低于能服务计算机、物联网等设备软硬件维护专业技术人员3人。 |